建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根据有关要求,现对**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拍卖出让(第三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标的概况
| 名称 | 数量 | 类型 |
| 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以下简称石料) | 338.14万 m3(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9日产生的剩余砂石临时存放在该矿山1号排土场,数量为7.1778万m3) | 石料符合普通建设用Ⅲ类机制砂标准。 |
| 1.合同期限:约14年(中标合同签订日起至2040年2月20日,若矿山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采完2024年发证核定储量且矿山取得延续许可继续开采,可顺延至矿山2024年发证核定的储量开采结束); 2.出让方:****; 3.交货地点:**县均口镇修竹村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山;截止2025年5月29日产生的临时存放在该矿山1号排土场的剩余砂石,数量为7.1778万m3,应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并做好复绿工作。 4.产品规格质量及应用范围:根据采矿产出,无具体规格;质量及应用范围详见《**省**县半岭**饰面用花岗岩矿剩余石料(机制砂用)**量地质评估报告》。 | ||
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地点及成交价格
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拍卖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时
成交地点:****交易中心
成交价格(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1550万元)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名称:****
住所:**省**市**县均口****工业园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五、有偿化处置费用缴纳时间、方式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石料出让合同》,同时一次性缴清竞得价款的40%(第一期)石料有偿化处置费用;第二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一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第三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二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第四期在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日后三年内支付竞得价款的20%;若未按规定时间内支付竞得价款,竞得人应按迟延缴交竞得价款以0.2%/日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六、异议申请方式及途径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反映。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的信件及电话不予受理(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县**镇莲南路56号 0598-****914
****公司
****中心1幢210室 0598-****286
****
****公司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