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百股河流域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次变更)
2、建设地点:水系连通工程起点为**市翠岩镇****水库岸****泵站,末端在大胜堡村北侧将水引至头道河河道中。生态修复(防渗)工程从大胜堡村水系连通出水口处沿河道铺设土工膜至百股河**。
3、建设内容:本项目治理河道总长19千米,形成水面面积29.91万m2,总拦河水量达到24.6万m3,水生态修复及绿化总面积8.27万m2,水系连通工程采用****泵站。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水面工程、防渗工程及环境工程。其中水面工程共设置13座合页坝(本次变更新增7座合页坝),建设9处混凝土自由溢流堰及1处光缆改造;防渗工程采用29.91万m2土工膜;环境工程主要包括护岸生态修复34880m2、滩地生态修复45150m2,水生植物2688m2。
二、公众参与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链接:https://pan.**.com/s/1xo9Iaa5nD_Gt7SG7jRZAcwpwd=p8ag
公众将意见填写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可电话咨询。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静
电话/传真:0416-****605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单位地址:****央南街27号A座-122号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