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
为****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小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哈教联〔2025〕1号)要求,****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24)9号)中明确“****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现请各机构举办者于1月12****教育局校外教育监管科备案,重新申请审核登记,办理《办学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二、****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小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哈教联〔2025)1号)要求,从2025年1月24日后,****教育局****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包括原有办学许可到期未换证、注销后仍开办的、以看护托管名义开展培训、无证无照的),全部重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统一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三、从2025年1月24日起,**区教育部门负责辖区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相关部门负责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审批变更、预收费监管、平台管理、信息公开及违规培训查处等工作。
四、从2026年1月10日起,**区教育部门将**相关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逐一实地检查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机构要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无法整改的机构,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2026年1月20****教育局进行审批登记备案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视为“无证无照”违规经营,教育局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审批事项咨询:****教育局校外教育监管科
联系电话:0451---****3012
注:近日,教育局等多部门将深入区域内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核查,请各机构举办者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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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