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塔筒生产线建设投资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委托**水****公司承担“风电塔筒生产线建设投资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风电塔筒生产线建设投资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省**市修**久长镇东屏村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重钢厂房3、喷漆房、抛丸房进行工艺设备布局,并**风电塔筒半成品堆场一座,建筑面积3325m2,形成一条风电塔筒生产线,年产30000吨风电塔筒。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修**久长镇东屏村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686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水****公司
地址:**省**市**区世纪城街道**南路与兴****发展中心(二)层(08-22)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0****8658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网络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026年1月14日
风电塔筒生产线建设投资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