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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科技副总”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区企业科技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科技副总”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向全区企业征集“科技副总”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注册登记在**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3.企业应有明确的创新需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企业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根据实际经营管理与研发需要,注册并登录**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提出“科技副总”具体需求,并填写《**区“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科技局。
2.区科技局收集汇总企业需求,**区委人才办对接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我区科创平台,为企业遴选专家人才。
3.企业与“科技副总”及其所在派出单位签订“科技副总”聘用协议,明确选聘期限、双方职责、保密等相关权利和义务。聘用为“科技副总”的专家人才,不改变其原单位的人事、档案、社保、工资等关系,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柔性**。
三、申报要求
1.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区“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科技局。
2.每个企业可聘用多位“科技副总”,每位“科技副总”仅可受聘于一家企业。
四、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技术局
联系电话:****9192
附件:关于征集2026年**区企业“科技副总”需求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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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