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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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三处公路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 招标人 |
****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选取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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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三处公路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建设地点 |
**县境内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县 2025 年三处公路平**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共包含 3 个交叉口,分别为 G312 与武岗镇武岗大道交叉口,G312 与二郎口镇建业路交叉口及环清北路与全兴路交叉口。本次设计 对交叉口标志标线重新布设,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违法抓拍系统、违停抓拍系统、交警 监控系统、管道窨井等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概算 |
****559.96元 |
| 计划工期 |
60个日历天。 |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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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选取单位资质条件 |
被选取单位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
项目经理:被选取拟委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B证)。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
| 信誉要求 |
1、信誉要求:被选取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被****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选取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不接受被选取人选取,(按照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选取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选取项目选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选取均无效。 |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选取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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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时间 |
2026年1月 14日 17 时30分至2025 年1月 20 日9时 00 分。 |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zwdt/index.html)查阅并下载电子选取文件。**县2025年三处公路平**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选取文件.doc 选取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153****3112。 |
|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1月14日 |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1月20日9 时00分 |
|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
现场递交。 |
| 响应时间 |
2026年1月20日9 时00分 |
| 响应地点 |
****中心5号楼8楼(804)会议室 |
| 选取文件价格 |
0元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
| 被选取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被选取人对招选取文件有异议,请于2026年 1 月 16 日 9 时将答疑内容以纸质****办公室或(********办公室)或发至邮箱****@qq.com并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联系负责人;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彧、林露;联系方式:0550-****605、153****3112 |
| 保证金收取 |
无 |
| 履约担保 |
(1)金额:合同价的 2 % (2)支付方式: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方式。 缴纳时间:中签人须在中签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签资格。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 付款方式 |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上述工程款支付等具体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
|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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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人地址 |
****中心8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彧 |
| 招标人电话 |
0550-****605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县唐宁公馆14栋102室门面房**简颢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林露 |
| 代理机构电话 |
153****3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