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YX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中心信访工作专业律师和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中心信访工作专业律师和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中心C2099
联系方式:137****188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福民综合楼二楼205
联系方式:151****60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心信访工作专业律师和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驻点四级以上专(兼)职调解员2名;3.驻点专职调解秘书1名;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10000
合同金额: 61.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地点:**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14
九、其他补充事宜:《补充协议(一)》第四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第(三)款“支付周期”第2项“2.第二期: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50%,即:人民币叁拾万伍仟元整(小写:¥305,000.00元)” 内容变更为: “2.第二期: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满6个月,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元整(小写:¥183000.00); 3. 第三期: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小写:¥12200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