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规范陆域海水养殖生产管理,构建绿色环保、高效可持续的陆域海水养殖产业体系,助力**自贸港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省陆域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省陆域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规划》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1—5月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元整(¥428000.00),超出该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立足**省陆域海水养殖发展实际,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明确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路径。具体内容包括:
(一)开展陆域海水养殖相关资料收集及数据研究分析,涵盖历史调查资料、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形成系统的基础报告;
(二)摸清各市县陆域海水养殖产业现状、**禀赋及发展瓶颈;
(三)编制《**省陆域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规划》文本及配套图件,明确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四)配合完成规划成果的咨询、评审及验收相关工作。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公告“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如既往项目合同、成果文件等);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专业背景、相关业绩介绍;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工作步骤、成果框架,及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措施);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6年1月20日17:30之前。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17:30)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盘随附)密封包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渔业经济发展处(**市**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丁栋403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八、项目评审
我厅将组织****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审法评审,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审。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信息网发布中标单位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违规违约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监督电话:0898-****65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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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