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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3 15:50
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
****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受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我局。
联系方式(地址:****政府****中心;收件人:交通运输局窗口;邮编:551700;电话:0857-****008;传真:0857-****036;邮箱:****@qq.com )。
****运输局
2025年11月13日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受理汇总表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 注册地 | 受理日期 |
| 1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 | 金** | 202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