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地区**市天****侧、315国道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1****90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