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外墙玻璃擦洗项目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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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

**法院因实际使用需求,****机关大楼外观玻璃进行内外擦洗,现诚邀具****公司积极参与报价比选,请有意向应答者派员于2026年1月20日10时前到我院507办公室提交密封响应资料。

一、项目预算:4.8万元(不含4.8万元,超出项目预算报价的属无效报价,该费用包含辅材、施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一切费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对院机关大楼外墙玻璃、车库入口顶棚、车库出口顶棚、三楼廉政展厅上方阳光棚等玻璃进行内外擦洗;

2.服务地点

****院机关(可在投递响应文件前到实地进行查看,地址:绵安路43号);标书代写

三、应答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比选确定的供应商与我院签订项目合同及安全责任协议;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提供材料要求(所有提交材料需装订并密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的出示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商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违法或违约行为(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鲜章);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鲜章);

5、报价单,提供每平方米报价(单位:元,加盖单位鲜章);

注:以上资料提交时如未装订并密封则属于无效资料。

投递资料地址:****507办公室(**市涪**绵安路43号)

联系电话:0816-****606

联 系 人:黄 捷

****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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