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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5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44.16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4.160000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 1 | 辉****检测所****检测中心)大米检验仪器设备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44.160000 | 合同名称:辉****检测所****检测中心)大米检验仪器设备项目 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
日期:2026年01月14日
初审: 杨焕财 复审: 杨焕财 终审: 杨焕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