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
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报名询价,特邀请省内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项目名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
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清单如下:
| 站点名称 |
监测内容 |
运维时间段 |
| **总院 |
排水量、pH值 |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
| 昌安院区 |
总氯、pH值 |
2026年2月10日至2027年2月28日 |
必备要求:
1、.****生态环境厅运维机构信用评价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42000元
四、报名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报名单位须提供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书(如有)、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不候。标书代写
4、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可邮件或现场递交。
5、报名地点:****昌安院区总务处。
6、最低价中标,格式自拟。
五、维修保养内容:
1、乙方对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管理部门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2、****环境局认可的运行方案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5-2019的运行要求,对该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清洗、标定、维修等工作,以确保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并确保有足够的有效监测数****管理部门。
3、乙方应按本约定对系统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更换试剂、更换易耗配件、更换正常损坏件等(承诺运维商必须使用原厂配件,提供原厂商相关证明材料)。
4、若系统仪器出现故障,乙方须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若设备损坏严重且无法当场修复的,乙方应及时更换备品备件,恢复监测站正常运转。48小时仍不能恢复的,使用备机,并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将故障备件返厂进行维修。故障处理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院方,由院方确认故障处理意见。设施维修停用期间,可采用人工采样方式报送数据,数据上报的要****管理部门的相应管理办法执行,并协助院方****管理部门相关的对接工作。
5、乙方在接手该套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后,因该套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引起的所有(环保)责任都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力、甲方(包括第三人)的人为损坏,乙方不承担故障维修和仪器准确度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应根据省生态环境部门的运行维护要求保证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保证监测数据稳定上传,保证环保部门获取的监测数据完整率和数据准确率达到相应要求。
7、当乙方发现排放监测数据超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分析寻找监测数据超标原因,分清责任,解决问题,并同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8、维保时间:
昌安院区2026年2月10日至2027年2月28日
**总院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中兴北路568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5-****8839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575-****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