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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和光﹒逸镜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中****公司 |
| 监测单位 | **中****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实施的“和光﹒逸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 一、公示内容 和光﹒逸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 公示内容在本网站附件下载。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兴雷 联系电话:185****6045 地址:黔东南州**县 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87****0762 地址:**市**区**南路金鑫大厦1栋1单元16楼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