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发改物价字〔2024〕5号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大田乡金沙湾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赣县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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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项目审批信息
生成日期: 2024-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区发改物价字〔2024〕5号****关于****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区发改物价字〔2024〕5号

****

关于****停车场停车收费

标准的批复

********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定赣****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454号)文件规定,现就赣****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一类车1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收费3元/车.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0元。

2.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以上3小时(含)以内收费1.5元/车.次,超过3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0.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0元。

3.包月200元每辆。

二、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证件完备残疾人专用车辆、殡葬车等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相关服务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文自行废止。

附件:停车收费公示牌样式

****

2024年3月20日

抄送:****管理局,****管理局。

****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印发


________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

P

停车场

定价形式

政府定价

收费依据

**区发改物价字

〔2024〕 号

收费标准(元/辆﹒次)

收费时段

全天

车型/时长

1小时内(含)

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内

1小时以上

24小时内

一类车型

免费

3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最高收费20元

优惠

政策

新能源

汽车

2小时内(含)

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内

3小时以上

24小时内

免费

1.5

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

最高收费10元

免费车辆

(一)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救护车、殡葬车等车辆;

(二)临时停放的、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和车辆行驶证)

(三)执行公务车辆(需提供工作证件等相关证明)。

备注:1.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2.停车超过24小时的,则按上述标准重新开始计费,不再设置免费时段;

3.车型分类:

一类车型:九座以下(含九座) 客车、二吨(含二吨)以下货车;

二类车型: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五吨(含五吨)货车;

三类车型: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

四类车型: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

服务电话:( ) ; 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督部门12315

监制单位:****

说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出口入、缴费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牌以上述样式为基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修改,****停车场****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新能源车优惠政策、免费车辆范围、经营单位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12315)、监制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

**区发改物价字〔2024〕5号关于****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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