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2021年以来上级交办了**市部分乡镇区域污水直排问题,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中心桥区域沿河排口排放污水。
二、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污水入河。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中心桥区域雨污分流排查 回头看 ,进一步扩大排查面,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实施计划。
****中心桥区域雨污混接、污水直排整治。**污水主管和支管,**1****泵站,对现有雨水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
(三)加强区域内管网运营维护,落实专业运维单位,****泵站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加快推进**镇4块 治本清源 集镇达标区建设,着力解决雨污混排问题。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中心桥区域内各个排口开展溯源,已完成污水主管道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污水接户33户;针对村内井台水散排,街上店铺倾倒问题,建设改造雨水生态沟及倾倒口,已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中心桥回头看污水纳管及雨污分流、生态雨水沟渠工程施工;**泵坑基础已建成,设备已安装完成。
(三)专业运维单位已招标签约落实,泵站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已按计划完成,****泵站运行正常管网清淤疏通工作已完成。目前中心桥区域内管网设施运行正常,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管网日常巡检和长效管养考核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四)**镇区4块达标区均已施工完成。
对照**市整改方案要求,**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8日)反映。
监督电话:****9758
电子邮箱:****@163.com
****市委 ****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