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槐林镇兆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市槐林镇兆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1月13日
2026年**市槐林镇兆河村等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社区丹霞路128号**智谷一期22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柒拾肆万肆仟元整(7440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环保目标:无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破坏责任事件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市槐林镇槐青路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51-****25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电话:0551-****1826
公示期: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山路7号,联系人:张在军,联系电话:0551-****182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发改委****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田科长,联系电话:0551-****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