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3条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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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路)等3条道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路)等3条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8.2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中第(3)修改为“(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word版的《**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路)等3条道路工程答疑(4)》第二页:暂列金额共计100万元(税金另计)。《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暂列金额共计100万元(不计税)。请问: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计税

回复:暂列金需要计税。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中的不计税,意即其他项目清单中的100万元为不计税金的100万元,要另外计取税金。

三、温馨提示部分: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涉及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可上传至投标制作软件“其他材料(商务文件)”端口;

2.“项目经理承诺”中项目经理签字栏,因投标制作软件限制,投标人可在投标制作软件自行填写项目经理姓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花园大道582****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117

2026年1月1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4
信息变更
包河经开区延边路(繁华大道-沈阳路)、月谭路(饮马井路-南淝河路)、饮马井路(月谭路-长春路)等3条道路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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