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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字〔2025〕39号)文件精神,经过乡镇申报、县级复核、专家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后确定实施单位,各申报企业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反映。电话:0552-****030(县农业农村局),0552-****065(县财政局)。
附件:**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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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