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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要求,我局正在受理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1月13日上午9时,在“**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更新补贴状态为“待终审”“终审成功”的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6辆,涉及补贴资金已达总额的69.3%;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12辆,涉及补贴资金已达总额的94.4%;补贴资金即将使用完毕。
按照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以“**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审核结果为准,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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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