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江****公司 |
| 项目名称 | 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港隆路777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江****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济开发区港隆路777号,曾用名为****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将名称变更为江****公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威腾集团”****公司。威腾集团 成立于2004年1月7日,注册资金15600万人民币。公司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形成包括高低压母线、光伏焊带、储能系统、中低压成套设备和铜铝制品的综合产品体系,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新能源、数据通讯、轨道交通、工业制造、商业地产等众多领域。******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港隆路777号,****公司,于2024年5月获得《关于对******公司新能源储能系统配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扬环审〔2024〕19号),主要生产变压器、元器件及中低压开关柜,目前元器件及中低压开关柜产品已建设,变压器产品未建设。根据集团五年发展规划,将原有变压器业务,组建****公司,即江****公司,拟总投资13381.13万元,租赁******公司现有空厂房,建筑面积约21200m2,并对其改造装修;引进智能化生产线,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配备ERP、MOM、PLM、CRM等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用于生产建设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公司将不再生产变压器产品。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3****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扬经开备〔2025〕8号),项目代码2510-321158-89-01-57828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废水接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浇注、固化等工序产生的NMHC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表3限值要求;刷料烘干工艺产生的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表3限值要求。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