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扬****公司 |
| 项目名称 | 特种砂浆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油坊镇新材料产业园兴旺西路5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扬****公司位于扬****工业园,租赁******公司现有厂房,购置10条砂浆搅拌机生产线建设特种砂浆项目。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取得**扬****办公室备案,备案证号:扬政服备〔2024〕375号,(备案内容为:该项目计划利用闲置厂房约8750平方米,新上搅拌设备、输送设备、成型设备等生产线10条用于特种砂浆生产项目(采用自动配料、清洁能源工艺),该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特种砂浆30万吨的生产能力,可形成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税收200万元。****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手续齐全后开工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由****公司拖运****泵站,****处理厂(**市****公司)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