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生产热缩材料扩建项目 | ****园区星龙街428号苏春工业坊18CD单元 | **** | ******公司 | 拟投资11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年增产热熔胶料360吨、护套料360吨;环保工程拟投资2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内部废气收集管路加装、改造等。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在https://www.****.com/bbs/articleDetail?id=****1782f9d046afa682938d85afba19 type=1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本项目搅拌加热、挤出、干燥加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投料废气经过可移动式工业吸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仅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处理厂处理。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专门的**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lqianqian@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