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中韩国际**半导体产业园4号厂房
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1、****食堂,(**区长**路68号),食堂面积约300平方米(包含厨房、餐厅),成交供应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2、食堂服务对象:****单位工作人员及外来公务活动人员。 3、食堂餐厅可同时容纳60人就餐,餐均就餐人数约60人,就餐采取刷卡消费。 4、每月一次根据实际刷卡发生额对上月营业额据实结算。 5、职工食堂餐卡内餐费原则上于年内消费完毕,未消费餐费年度结余须于次年1个月内消费完毕。 服务内容: 1、按照招标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食堂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运输局干部职工每日准时提供中晚餐。 3、成交供应商须安排有资质、有经验、固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在本项目服务,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提供在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调换的,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人员,可视为违约。 4、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材料需经采购人指定的食堂监督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入库。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需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遵循三大原则:安全、优质、质量和价格相匹配。生鲜以及调料需要优质品牌产品,不得使用散装及假冒伪劣产品,猪、牛羊肉、禽类、水产原材料必需采用新鲜产品,控制使用其他肉类及冻品和半成品,严禁使用冷冻猪肉,食用油使用非转基因产品,蔬菜需选用新鲜蔬菜。所有食材必须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副食调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SC”标志。 (2)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货时供采购人查验。 (3)所有食品性原材料,如肉类、蔬菜类必须为当日的新鲜产品,当日未销售完的熟食,不得第二天出售。 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长**路68号
联系方式:138****9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秋浦东路75号
联系方式:152****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