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S4、S5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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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广场S4、S5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集团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广场S4、S5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 ****

3、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广场S4、S5商业配电房迁移改造工程(二次),含配电箱、电力电缆、墙体机械开孔、堵洞、电缆沟盖板拆除改造、低压柜拆除安装、带形母线、送配电装置系统、加装低压框架断路器、配电柜移位、安装、调试、验收等,夜间施工,不得影响S4、S5商业正常营业,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256600.17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机关****公司

响应报价:258629.8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安****公司

响应报价:255000元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4日 至 2026年1月19日

询比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云谷路1718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om/#/website/index)。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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