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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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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21日 16时00分 |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01月15日09:00至2026年01月22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司法局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440********26431887 (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市**驿区北泉路777****中心8楼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重要提醒:请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说明,具体内容如下:1.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对本批次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行业的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2.因标的物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物品,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涉及对废旧电子产品、废旧金属、化学品等特殊标的物进行拆解、利用、回收、填埋等处理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其交由具有资格(备案)条件(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 ②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主体实施,竞买人自身具备对应资格(备案)条件的除外。竞买人需将上述内容出具承诺书。3.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4.涉及本次竞买涉及运输、装卸及废弃物合规处理等全部费用由中标竞买人承担。5、以上材料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后****司法局办公室(**市**驿区北泉路777****中心8楼812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后向竞买人出具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6、请竞买人于2026年1月19日10:30到**市**驿区北泉路777****中心8楼对标的物进行集中仔细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该批次处置标的物为报废残次品,数量可能存在偏差,具体数量以实际堆放移交量为准,对标的物数量差异的异议不能作为放弃竞得权的理由,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后果自负。 |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范琳 028-****5296 监督人:郑丹 028-****2537。 3.**市******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驿区北泉路777号6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9、028-****7887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0607 | ||||||||
| 公告附件 | 处置清单及图片.pdf 操作手册.docx 竞买须知.doc 实施细则.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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