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
****。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3万元/年,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内容:
1、参与业务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依据(并提供书面“法律顾问意见书”);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与风险评估,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 。
2、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指引的起草、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 。
3、参与起草或拟订的合同、协议、章程及管理性规定、办法,从法律上进行审查修改,提供书面“法律顾问审查修改意见书”。
4、参与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评审,规范程序与证据,防范执法风险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书面法律建议;参与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审会,讨论、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行政执法文书的审查和校正工作。
5、协助完善执法流程、制定执法标准,参与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对执法中的法律适用、程序争议提供专业咨询与解决方案。
6、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及调解活动,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和协助收集相关资料。
7、参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起草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对相对方进行资金、信誉、履约能力调查。
8、履行委托责任,代为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9、代理诉讼案件必须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并及时汇报说明案情,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决策参考,力争实现单位合法权益最大化,不得损害单位权益。
10、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法律培训活动,提升队伍法治素养 。
11、参与日常法治建设工作、信访调解、处置舆情、矛盾化解工作等,全面支持生态环境部门****政府建设,确保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12、保守在法律顾问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不得泄露。
1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按合同约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事务所,持有司法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律师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询价响应要求
(一)提供《询价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于2026年1月19日9:00时前交至南****镇学府路161****分局办公楼4楼财务科(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四)响应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审法,在符合资格条件下综合考量服务方案、团队实力、相关业绩、报价合理性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庭军
联系方式:07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