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国有土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01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YN2026-01 |
广原街以北、禹襄路以西 |
43236.85 |
住宅用地 |
>1.0且 ≤ 1.9 |
≤20% |
≥35% |
/ |
70 |
21589 |
21589 |
10 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 YN2026-02 |
刘营镇**村村西、东三环西侧 |
1714.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5 |
≤40% |
≥20% |
≤20 米 |
40 |
552 |
552 |
10 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 YN2026-03 |
工业园区**,姚北路东侧、瓷都大道北侧 |
134582.75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40米 |
50 |
8143 |
8143 |
5 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15日至 2026年02月03日到****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15日至 2026年02月03日到****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6年02月0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6年02月05日10 时00分 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 YN2026-01 号宗地保障房配建按照《****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执行,其他相关配建情况均按照永用地[2026]002号规划条件执行。 YN2026-03 号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按照《**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执行,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高于0.66吨标准煤/万元,其它指标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园区签订《企业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六)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七) YN2026-01 、02 号宗地为有底价拍卖。 YN2026-03 号宗地为无底价拍卖。(八)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九)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西苏镇洺洲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 ****026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030********004340250
****
2026 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