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68
通讯地址:****审批局(**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342400
| 项目名称: | 奕康****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潋江镇大圣寺东侧汽车市场2号地块7号楼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作业流程为:透析患者-接诊-候诊-透析治疗-离开。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7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地埋开挖产生的扬尘和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气,装修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废气产生量少,通过自然通风排出室外。项目拟采取如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设备地埋开挖时洒水抑尘; (2)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采取洒水、遮盖、封闭等措施; (3)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 (4)装修时采取选用优质环保涂料; (5)土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6)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污水经租赁房屋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装修使用的电钻、电锯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级在75~105dB(A)之间。由于大部分施工在室内作业,施工噪声经过房墙隔声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时段内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 (3)施工设备需做好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 (4)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 (5)室内施工作业时关闭门窗; (6)加快施工作业进度,缩短施工时间; (7)运输物料和设备时,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经过居民区等敏感点时,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确保噪声不扰民。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方、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土方 项目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在开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土方,土方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不外排。 (2)装修建筑垃圾 项目装修过程会产生装修建筑垃圾,装修建筑垃圾的组成主要为混凝土块、瓷砖、灰土、木块等,进行分类收集后作废品外售以****政府指定地点填埋。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1、废气污染源 项目产生****处理站产生的臭气。 ****处理站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处理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过程会产生臭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环境保护部****中心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中“第六章、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数据和美国EPA****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产生0.0031g的NH3、0.00012g的H2S。****处理站可削减BOD5:1.612t/a,则NH3的产生量为4.999kg/a,产生速率为0.00145kg/h;H2S产生量为0.193kg/a,产生速率为0.000056kg/h。(污水处理设备以年运行313天,每天运行11h计) 为了防止臭气从污水处理构筑物表面挥发到大气中而造成病毒、细菌的二次传播污染,****处理站设计建于地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一体化,除进、出水口外,所有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为密闭结构,并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除臭效率按60%计)后,通过引风集气系统将各个池子产生的废气汇集起来,风机风量为1000m3/h,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处理站周边绿化。 二、废水 1、废水污染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排污水。 项目医疗废水产生总量为18.564m3/d(5812.852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8m3/d(1464.84m3/a)。综上所述,本次总废水量为23.244m3/d(7205.26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和粪大肠菌群。废水一****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最终排入**。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救护车鸣笛噪声。 (1)机械设备噪声 机械噪声为项目工作时间内持续产生,企业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综合隔声量≥30dB(A),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2)社会生活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来自门诊病人产生的噪声。医院作为特殊的环境保护目标,一方面其运营时将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其自身产生一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及病人****医院应保持相对安静的环境。****医院对求诊病人进行正确的督导,严格限制探访时间,禁止大声喧哗,确保医院噪声强度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标准,则噪声对周****医院的正常运营影响较小。 (3)救护车鸣笛噪声 医院在紧急救援时,救护车会拉响救护车警报,救护车警报声功率级在95dB(A)左右,路过周围居民区时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紧急救援工作属于偶发事件,为瞬时噪声,随救援工作结束而消失。因此在开展救援工作的过程中采取不随意开启警报、降低警报音量、夜间救援只闪灯不拉警报等措施将救护车鸣笛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 2、噪声治理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选择低噪声设备。动力设备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除选择比较好的设备外一般还需要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2)隔声、消声、吸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级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 ①隔声 采用带阻尼层、吸声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置进行隔声处理。不宜对噪声源作隔声处理,且允许操作人员不经常停留在设备附后时,应设置操作、监视、休息用的隔声间(室)。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以增加隔声作用。 ②消声 对空气动力性噪声,应采用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当噪声呈中高频宽带特性时,可选用阻尼性型消声器;当噪声呈明显低中频脉动特性时,可选用扩展室型消声器;当噪声呈低中频特性时,可选用共振性消声器。 ③吸声 对原有吸声较少、混响声较强的车间,应采取吸声降噪处理;根据所需的吸声降噪量,确定吸声材料、吸声体的类型、结构、数量和安装方式。 (3)个人防护 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4)加强管理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工作,防止人为噪声; ③对于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集控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等文件对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进行判定。 1、固废产生情况 (1)一般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使用后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废物代码:900-001-S62)、废塑料袋(废物代码:900-002-S62)等,产生量约0.65t/a,经****收购站。 ②纯水机更换的组件 为保证纯水水质,纯水机需定期更换滤砂、活性炭、反渗透膜等组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每年更换一次,由设备厂商上门更换,更换产生的组件(滤砂、活性炭、反渗透膜)产生量约0.03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滤砂、反渗透膜废物代码:900-009-S59;活性炭废物代码:900-008-S59)。组件由设备供应厂商带走回收处理,不在项目暂存。 (2)危险废物 ①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各种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0.3kg/人次﹒天,项目预计接待病人透析治疗110人次/天、34430人次/年,则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33t/a,分类收集包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污水处理站污泥 ****处理站处理废水过程产生污泥,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污泥控制与处置”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废物代码为“841-001-01”。根据《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手册》,****处理站剩余污泥绝干量为1202.04g/d,即0.38t/a。绝干污泥含水率一般在10%以下,本次按10%计算,****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3.8t/a。 根据《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相关要求:“污泥消毒一般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常用的消毒药剂为石灰和漂白粉。采用石灰消毒,石灰投量约为15g/L污泥,使pH为11~12,搅拌均匀接触30~60min,并存放7天以上。采用漂白粉消毒,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10%~15%。条件允许,可采用紫外线辐照消毒。”本项目污泥使用石灰进行消毒,石灰投量为15g/L污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污泥定期清掏,并经石灰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员工和病人(废物代码:SW64900-099-S64)。项目劳动定员28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382t/a。项目接待病人透析治疗110人次/天、34430人次/年,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人d)计,则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43t/a。因此,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7.825t/a,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形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