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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进行审批的请示》及《年产15万吨预拌砂浆、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内予以保留的建材企业,属于迁建项目,且未新增产能、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项****工业园区内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砂浆搅拌生产线与2条瓷砖胶搅拌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干混砂浆15万吨、瓷砖胶(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5万吨。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细砂制备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局部封闭负压收集,经制砂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限值。细砂、水泥筒仓顶部呼吸孔通过胶管串联,末端通过管道接入砂浆配套布袋除尘器;砂浆与瓷砖胶包装粉尘配套吸尘装置负压收集;砂浆与瓷砖胶生产搅拌粉尘密闭搅拌,呼吸孔经管道接入除尘系统。收集的废气经砂浆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限值。车间进行全封闭处理,未收集粉尘在车间内沉降。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固定基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
3、固体废物处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4、环境风险防控。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应急报告制度。
三、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四、项目经批准后,建设项目若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项目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按属地****生态环境局**分局具体负责。
****环境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