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根据《****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特邀调解组织开展多元解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职责
接受法院委托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开展固定诉求、送达、制作调解报告等审判辅助事务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特邀调解组织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经民政部门或者市****机关登记备案,取得相应的调解资质证书或证明;
2.有固定办公场所、明确的组织章程和负责人、必备人数的调解员和必要的运行经费;
3.调解员需熟悉调解相关业务及规则,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4.受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治组织监督管理。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选聘为本院特邀调解组织
|()1.调解组织或相关调解人员受过刑事处罚;
2.近三年内有过严重行政处理或行业处分;
3.因未履行生效法律****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4.曾****法院撤销入驻资格的;
5.两家及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6.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商事调解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后,本院将对入驻我院的商事调解组织严格依照本条例进行管理。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月14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市天府新区科学城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 经济产业园D区A3栋********服务大厅5号窗口;
2.网络报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163.com)
(三)特邀调解组织提交资料
1.申请书(须加盖公章确认);
2.调解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3.调解员名单及相关履历资料;
4.****法院从事调解工作的经验证明(非必须项);
5.调解相关荣誉奖项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6.其他佐证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四)资格审查
2026年1月19日前由****立案庭负责报名申请资料的收集,通过查阅材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资格初审。
(五)综合评审
根据初审材料确定复审名单,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审的调解组织,按照机构资质等级、规模配置、行业经验等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审。
(六) 公示
按照综合评审分数先后确定选聘调解组织名单,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8-****4480、028-****9116,监督举报电话:028-****9122;
(三)申请入驻调解组织应当向本院作出以下书面承诺:
1.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2.遵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本院相关调解工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3.****法院管理监督并依法承担责任;
4.****法院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5.服从法院的管理、监督和工作安排;
6.不得将调解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
7.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无禁止选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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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