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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县零散地块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补充:
本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
1.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建设工期:335日历天。
本次澄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最新上传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之内及****交易中心(**省◆**市)系统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此函。
******公司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