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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 标 题:****关于**市****公司桂(2025)**县不动产权第****309号土地规划条件调整的公示 平自然资条件调整公示2026-01 |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条件调整公示2026-01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4日 |
**市****公司申请调整其位于**镇大黎村地段桂(2025)**县不动产权第****309号土地容积率指标,其他规划条件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我局现将拟调整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镇大黎村地段。
二、调整理由
(一)切合现阶段大型车训考场建设需要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 )》等最新政策规范要求。(二)调整后以“便民、利农、可持续”为核心,优先发展基础便民商业、农业配套服务。
三、公示内容
(一)调整以下规划条件:
1.容积率由>0.3~≤1.2调整为>0.05~≤1.2,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四、公示地点:
(一)调整地块现场。
(二)****规划公示栏。
(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五、公示期限: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
对此规划公示内容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六楼规划室(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室,邮编:537300),并有权按照听证规定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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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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