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三路地块南侧公共管网及护坡工程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的纬三路地块南侧公共管网及护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纬三路地块南侧公共管网及护坡工程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县双沟镇境内
1.2项目规模:纬三路地块南侧公共管网及护坡工程,主要是约232米的混凝土管、约16米的塑料管,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133484.40元。
1.3工期:20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项目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包括:纬三路地块南侧公共管网及护坡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5年3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除外)、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信用、投标相关人员保险、用工、无行贿受贿等方面均采用投标人承诺,评委不再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投标声明及承诺函即视为全部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中的“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和承诺被发现或被异议投诉查实的,将参照弄虚作假的行为从重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5.1 公告发布网址:**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1月14日9:00至2026年1月17日17:30登录**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36元,售后不退。
5.3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10:00。加急标书代写
5.4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 张星 134****6669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庄碧月 18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