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4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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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提升改造项目 | **县狮山镇北城大道与武续路交叉口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4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1万元。主要内容:****卫生院****护理院3栋A楼及B楼,****护理院已建成的3栋A楼及B楼(建筑面积12721.57m2)进行装修改造,建成医养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主院整体搬迁,不含九厂分院。) |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现场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100%围挡,物料堆放应尽量选择背风处,材料堆放区进行100%覆盖,并避免长时间堆放;水泥砂浆拌合在室内进行;施工现场进行100%硬化等。 (2)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粒状散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挡板,并用篷布遮盖,不得抛撒。 (3)施工改造作业过程尽量关闭门窗。 (4)项目室内装修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减少有机废气对人体和项目生产作业的危害。 运营期:(二)废气处置措施 (1****处理站各单元、消毒池等上方均设置密封池盖;****处理站进行消毒杀菌(次氯酸钠),****处理站投放除臭剂进行除臭除味,日常加强管理,及时检修,避免因系统故障增加恶臭产生量,运营中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不淤积在项目内,清处置过程中要求处置单位对车辆加盖等方式减少污泥恶臭的影响。 (2)项目拟于食堂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食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建筑物已建成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到周边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本项目拟于B栋东侧**1****处理站(规模为55m3/d),1个食堂隔油池(容积不低于0.25m3),**1座化粪池(容积为66m3)。 职工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检验科废水经收集桶中和处理,后与项目门诊、住院、口腔科等医****中心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和机械设备使用时间,错峰使用; (2)施工期应对物件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3)施工期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 (4)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维护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噪声污染; (5)施工期间控制好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车速。 运营期:(1)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同时加强保养;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本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翡翠庄园二期预测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民工,施工现场不设营地,生活垃圾较少,依托厂区垃圾桶等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土石方 本项目主要依托已建成的现有建筑物,主要工程内容为内部装修改造、设备安装与调试,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等工程涉及少量土石方工程。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可全部回填和场地平整,因此项目不会产生废弃的土石方。 3)建筑垃圾及包装材料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废木料、废金属等杂物,其中废金属、废木料等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在场地内临时堆放期间采取遮盖措施,****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运营期:1、一般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废包装物来自药品、器材使用的各种废塑料容器、废纸箱等包装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年产生废包装物量约1t/a,****回收部****回收部门回收,不能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包括医护人员、住院病人及其他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医技人员及其他人员共60人(不在项目内住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活垃圾按每人产生量0.5kg/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95t/a。项目病床床位数为87张,****中心养老床位63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住院病人及养老人员生活垃圾(含医护人员)按每人产生量1kg/d,按满床计算,住院病人及养老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54.75t/a。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合计约65.7t/a。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医院垃圾收集点,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隔油池油污 食堂废水在经过隔油池进行处理时,会产生一定量油污。根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每人每天食用食用油不超过25g或30g,本次评价按照30g计,本项目日耗食用油量为1.8kg,年耗食用油为1.10t,。根据《餐饮业废油脂的特性分析及其综合利用》文章中描述废油脂产生量按消费总量的20%计算,则项目产生油污量为0.6kg/d,0.2t/a。隔油池产生的油污委托工人定期清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食堂泔水 食堂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泔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泔水产生量以每日每人次产生0.2kg计,每天100人就餐,泔水产生量约20kg/d,7.3t/a。食堂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 ①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6.83t/a,医疗废物采专用的包装袋和容器收集后暂存于院内已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有资质单位使用专用车辆清运、处置。 ②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运行一段时间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根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2021.6)》,污泥产生量按照16.7t/万t废水处理量计算,本项目废水量为1.6万m3/a,则污泥产生量约为26.79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3污泥控制与处置4.3.1栅渣、****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本项目污泥经投加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③废紫外线灯管 项目检验室及医疗废物暂存间采用紫外线进行消毒,在消毒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紫外线灯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属于HW29含汞废物,代码为900-023-29,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产生量为0.005t/a,应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清理,收集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④废矿物油 项目设置备用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启用),发电机定期维护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产生量约为0.01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原****目前危险废物均委托****清运处置。待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需重新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 为减轻或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需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重点防渗区为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K≤10-7cm/s),或2 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 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cm/s。院区道路及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水泥硬化防渗。目前院区内区域地面已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