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年产透水石500000平方米、生态石30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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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公司年产透水石500000平方米、生态石30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源潭镇金星村大窿尾自编1号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源潭镇金星村大窿尾自编1号,中心地理坐标:E113°11′46.622″,N23°41′10.073″,占地面积为3180㎡,建筑面积为3180㎡。项目主要从事透水石、生态石的生产,年产透水石500000平方米、生态石300000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卸料粉尘在堆场设置喷淋设施进行降尘;投料粉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采用“干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顶楼排放。 (2)废水 湿法作业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湿法作业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混凝沉淀+AO厌氧好氧”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湿法除尘工序不外排。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废边角料、收集粉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