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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230线新宾**段改移工程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19〕第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公司对“国道230线新宾**段改移工程征收土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道230线新宾**段改移工程征收土地 二、项目概况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国道230线新宾**段改移工程,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项目拟征收(使用)新宾镇茶棚村、**村、**蔬菜村、蓝旗村、刘家朝鲜族村、民主村、**村、胜利朝鲜族村、胜利村集体土地、****水务局、新宾满族自****发展中心国有土地,共计39.1345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详见当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8981 传 真:024-****8620 E - mail:****@163.com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本项目利益相关者对有关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 2026年 1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