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场《关于请求批复〈****2026年木本油料林示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我局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造林作业设计规程》等有关要求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木本油料(山桐子、无患子)林示范种植2000亩,同时对4400亩木本油料林林分进行抚育,包括割灌除草、施肥措施。****国有林场老君关工区和乌江镇老君关村、乌江社区,共15个小班。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三、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造林地进行全面清理,整地方式为穴状,施放基肥,回填表土或腐殖质。造林树种为山桐子营养袋苗(苗高≥0.5m、地径≥0.8cm),无患子实生苗(苗高≥1.2m、地径≥2cm和苗高≥1.5m、地径≥4cm)。株间或块状混交,初植密度60株/亩,种植穴与保留树之间的间距在2.5米左右。项目建设期内割灌施肥1次,适时开展病虫害防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擅自变更实施地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需报经我局审核批准。
(二)项目建设采用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选用脱贫户和参加联合经营的群众务工,填写务工花名册,****银行账户提级支付。对参加务工的群众、脱贫户开展各种技能培训。
(三)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串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按照《**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区政策宣传、确定实施主体、公告公示、签订合同等工作。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五)建立健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档案,单独立档,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和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完整、资料齐全。
(六)项目的投资主体、实施主体为国有,实施地块为集体所有。本项目所形成的资产,65%为国有,35%为集体所有。
项目建设竣工后,要严格进行自查,在完成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报请我局牵头组织乡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
此复。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