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以北,玉屏路以东**路标准厂房综合服务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晓红、杨积朋、朱辉宁、汪朝菊、陈章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50分。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体育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南镇学府路55号
联系方式:0564-****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564-****801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