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1 09:00:00,更正为:2026-01-30 08:5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1 09:00:00,更正为:2026-01-30 08:50:00。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七、维保人员要求”
原:
“3、投标人所派的服务人员熟悉医用气体系统及呼叫系统的运行,项目主管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的维保人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应急维保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
更正为:
“3、投标人所派的服务人员熟悉医用气体系统及呼叫系统的运行,项目主管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的维保人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应急维保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驻场维保人员中具有医疗器械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五、维保人员要求”
原:
“3.乙方所派的服务人员熟悉医用气体系统及呼叫系统的运行,项目主管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的维保人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应急维保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
更正为:
“3.乙方所派的服务人员熟悉医用气体系统及呼叫系统的运行,项目主管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驻场的维保人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应急维保人员具有3年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维保经验;驻场维保人员中具有医疗器械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
(三)招标文件评分表“3.详细评审”:
原: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商务部分 |
服务团队人员实务经验(14.0分) |
1、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管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管理经验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①拟安排的项目主管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②管理经验提供参与过的同类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需体现作为项目主管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 2、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驻场维保人员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2年或以上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有一人符合要求,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年限相同的社保证明及对应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维保人员相关工作职责),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同公司的工作服务年限可累计。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拟派的应急维保人员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3年或以上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有一人符合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年限相同的社保证明及对应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维保人员相关工作职责),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同公司的工作服务年限可累计。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商务部分 |
服务团队人员实务经验(14.0分) |
1、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管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管理经验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工作经验年限相同的社保证明;(2)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出具的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第三方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用户评价或第三方委派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相关工作职责。(评审要求备注:①不同工作单位服务年限可累计。②不提供或不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驻场维保人员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2年或以上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有一人符合要求,得1分,最高得5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工作经验年限相同的社保证明;(2)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出具的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第三方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用户评价或第三方委派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相关工作职责。(评审要求备注:①不同工作单位服务年限可累计。②不提供或不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拟派的应急维保人员实务经验进行评审:具有3年或以上中央气体设备带及呼叫系统维保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有一人符合要求,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工作经验年限相同的社保证明;(2)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出具的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第三方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用户评价或第三方委派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相关工作职责。(评审要求备注:①不同工作单位服务年限可累计。②不提供或不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
2026年01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更正为:
2026年01月30日 08时50分00秒 (**时间)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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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金穗路9号
联系方式:020-****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51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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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