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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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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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申请办理**市新圩镇典型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新圩镇人居环境,完善交通路网、推进污水治理、提升圩镇风貌,补齐镇村基础设施短板,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和委托****编制的**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481-04-01-670484)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新圩镇圩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垃圾中转站一座78.2平方米;
2.垃圾中转站周边场地提升约600平方米(包括**围墙、挡墙、道路提升、给水管网提升);
3.新增路灯161盏。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01.7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63.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80万元,预备费用33.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解决。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市新圩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监察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现按照有关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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