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现就****基地项目(一期)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论证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市**县**镇隆光村隆光岛。
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镇隆光村隆光岛上98.881亩耕地完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泵房与设备:**水泵房,内设水泵、智能施肥系统、过滤器、电控柜等灌溉核心设备:(2)管网工程:铺设各类输配水管网,并配套100吨储水罐及阀门仪表;(3)电力与控制系统:安装80kVA变压器,架设高压线路,配备配电柜、智能控制、传感器及安防设施;(4)田间建设:整理桑田94.46亩,修建机耕路总长,安装太阳能路灯。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96.95万元。
二、询价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根据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措施可行,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备案。
2.水**论证报告书编制:根据国家及地方水**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对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等进行科学分析论证,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基地项目(一期)水**论证报告书》,确保论证充分、结论可靠,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审批。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根据国家及地方防洪、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防洪影响进行科学分析评价,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基地项目(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结论科学、措施得当,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审批。
(二)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项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正式成果文件,确保满足项目报批进度需要。具体时间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质量要求
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确保报告的科学性、针对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如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的水土保持方案、水**论证报告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不少于1项)。业绩应与本项目类型相符或相近。
(四)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及不良诚信记录。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报名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须参照国家及**壮族自治区相关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测算。响应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测算依据及基准总价。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包干价的报价方式。响应单位须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水**论证报告书编制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分项报价,清晰列明费用构成。此包干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报价表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内容应完整包含服务项目名称、对应服务内容、测算依据及基准价、最终报价金额以及服务周期承诺等关键事项。
(二)报名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需附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证明;
4.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近三年无重大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及无不良诚信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简介及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
7.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技术力量、相关业务经验等);
8.已盖章的报价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纸质材料递交,所有材料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注明“****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水**论证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报价材料”、响应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3个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3.递交地点:**县**镇古乐路****后背楼101****管理部;
4.逾期递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评选方式
建****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将综合考量响应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报价折扣率的合理性及服务承诺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评选结果将另行书面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项目单位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772-****259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如有补充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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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