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国际汽贸城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第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中资金来源内容由“项目资本金、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修改为:“企业自筹及国内贷款”。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的内容由“(1)勘察(含测量)工作:地形图、纵、横断面、初勘、详勘、管探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设计服务:房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饰、室内外消防、强电(自发电应急系统)、弱电、园林绿化、道路、总平等所有内容)、工程概算、预算及后期设计变更及项目质保期内的配合服务等。”修改为:“(1)勘察(含测量)工作:地形图、纵、横断面、初勘、详勘、管探及后续服务等工作;(2)设计服务:房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内外装饰、室内外消防、强电(自发电应急系统)、弱电、园林绿化、道路、总平等所有内容)、工程预算及送财政评审,后期设计变更及项目质保期内的配合服务等。”
3.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内容由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部分工作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均可)。标书代写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设计部分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可)。”标书代写
修改为: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均可)。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可)。”。
3.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第(1)项的内容由“(1)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部分工作的设计单位”修改为:“(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是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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