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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修改〈**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政府令第12号)的文件要求,住新窗口对近期受理的习道云等5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进行审核,初步认定杜衡等4户家庭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现将审核合格的杜衡等4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57。
附件:2026年第一批杜衡等4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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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 2026年第一批杜衡等4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 1 | 杜衡 | 3 | 龚娟丽、杜翊冉 | 住房保障窗口 |
| 2 | 田振玉 | 1 | / | 住房保障窗口 |
| 3 | 王立斌 | 1 | / | 住房保障窗口 |
| 4 | 刘绍军 | 1 | / | 住房保障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