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洪塘镇下墩村渔池墘里135号 | 2,924,000.00元 | 97.73 |
采购包1(星村镇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公园外围)单株枯死木清理工作(一期)项目):
服务类(****)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星村镇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公园外围)单株枯死木清理工作(一期)项目 | 星村镇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公园外围)单株枯死木清理工作(一期)项目 | 星村镇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公园外围)单株枯死木清理工作(一期)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至 1.集中除治阶段(2026年1月-2026年3月)2.即死即清阶段(2026年4月-8月) | 株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924,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成 |
| 评审专家: | 谢晖 、 邱桂清 、 吴亮 、 张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30%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以下为服务费缴纳账户: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支行账 号:350********700000023 (2)其他: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有不同表述的,以下述表述为准】: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星村镇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公园外围)单株枯死木清理工作(一期)项目:2.12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代理费收费账号:
开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350********700000023
名称:****
地址:**市星村**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599-****234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百花路877号百花华庭1幢304室
联系方式:0599-****4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云
电话:059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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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