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经研究,我区将组织开展2026年**区第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
2026年**区第一轮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征集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支付机构
本次征集2026年**区消费券发放活动支付机构,征集成功后,需根据征集单位要求,为全年消费券发放提供支付服务。
1、应征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实体,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2、应征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3、应征单位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具备消费者信息、购买资质等基础信息核验的能力;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全;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二)零售商户
1、应征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对公账户以及建立相关零售台账等账目的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2、应征单位应具有资金垫付能力;具备与本次活动支付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满足补贴核销的条件
3.应征单位应当进行资金配资(企业资金:财政资金大等于1:1),****政府资金不低于25倍的撬动比(使用消费券补贴商品的总零售额:核销的财政资金总额度)。
4、应征单位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三、应征申请报名方式
(一)支付机构
1、支付机构申请书,附公司简介、服务方案、风险防控方案等(附件1)。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的证明。
3、《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二)零售商户
1、零售商户申请表,附公司简介、零售品类、零售渠道、优惠方案、配套支持等(附件2)。未附公司简介、优惠方案及配套支持的申请表视为材料不充分。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的证明。
3、参与商户承诺书(附件3)。
本轮区级消费券发放活动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活动,区级消费券补助和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要求不重复享受。参加本轮消费券活动的企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在充分了解本通知有关条款内容基础上,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分别打包Word电子件和PDF扫描件,发送至****@163.com,截止日期2026年1月16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确认流程
1、应征单位在截止时间内申报应征材料;标书代写
2、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应征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形成拟中选单位名单。
3、****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中选单位名单。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商务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1-****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