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区域主要集中在教育**侧、蝶城大道两侧,对《**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F-5、F-8、F-9、F-15、H-5、H-7、H-8等街区内局部地块进行维护。总维护面积共计59.51公顷。
二、主要维护内容
(一)F-5、F-9街****中学迁建工作:****学校园用地面积5.06公顷,在**街与**巷交叉口三角地块设置学生接送等候区,****学校出入口;****学校园边界,调整后校园用地面积为10.07公顷;****学校调整情况,对周边用地边界及道路进行优化调整。
(二)F-8街****小学扩建工作:校园用地面积由原1.41公顷调整至2.22公顷;****学校调整情况,对周边用地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三)F-15街****中学江滨校区建设、****中学扩建及陈韦庙建设工作:****中学江滨校区校园用地面积2.50公顷,****学校园用地面积扩建至6.09公顷,规划陈韦庙用地面积0.13公顷;****学校及特殊用地(陈韦庙)调整情况,对周边用地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四)H-5街区修正原控规中关于国泰街98号海事局产权用地的规划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0.04公顷,同步调整周边地块边界。
(五)H-8 街区新增二类工业用地一处(用地面积 0.31 公顷),并在该工业用地与相邻居住用地之间设置 30 米宽防护绿地;结合现状道路走向,规划修正蝶城大道南侧文塔路线型,将道路宽度调整为15米,同步调整受影响的H-7、H-8 街区地块边界。
具体维护内容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公示栏(**县**镇**大道71号);
****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五、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31,邮寄地址:**县**镇**大道71号****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收,邮编:532799)。
六、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