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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12 |
| 名称: | 关于对**赛斯智能电器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文号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赛斯智能电器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6-****494
通讯地址:**县白牙市镇舜皇大道142号(******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邮编:425900
电子邮箱:****@163.com
附 ● 件:**赛斯智能电器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