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校园餐饮供给、优化食堂服务品质,****现对二、三食堂特色档口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加盟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邀请项目
| 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加盟 底价 |
备注(服务年限或交货时间等) |
| 学院二、三食堂**加盟档口邀请 |
营业额的17% |
服务期限:2026年上学期,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期内没有师生发生投诉、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引起不良舆情的,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
餐饮类
| 标段 |
档口位置 |
品类 |
主要经营品种 |
邀请档口数 |
| 包1 |
二食堂1号 |
粉面类 |
各式特色粉、面 |
1 |
| 包2 |
二食堂2号 |
饺子类 |
各式特色饺子 |
1 |
| 包3 |
二食堂3号、4号 三食堂1号 |
饭菜类 |
各式特色饭菜 |
3 |
注: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应邀多个包号
二、应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邀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应邀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应邀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应邀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应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学校职能部门管理的、拖欠学校租金及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的,拒绝其参与应邀活动,应邀申请人提供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或者自然人,仅限户口本内成员一人参与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20(**时间);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应邀申请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
(2)应邀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经营者户口本扫描件;
(3)应邀申请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有效证书及负责人户口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应邀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户口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有提供资料页需加盖公章;
将以上所需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应邀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邮件正文备注应邀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邮件回复。
4、比选文件费:0元/包。
四、投标方式
采用公开比选竞标方式,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上填写不低于标底价格的投标价,连同投标所需的其他资料装入密封的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应邀申请人名称”字样,加盖应邀申请人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 22日上午10:00。加急标书代写
2、投标、开标地点:学院求索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3、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为最高报价中标;包1、包2取排名第1;包3取排名前3,按排名先后顺序选择档口位置;
(2)开标时,各应邀申请人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若某包不足3家申请人应邀,则该包废标。
(4)包3应邀申请人数量﹥3,则取排名前3;应邀申请人数量=3,则取前2。
(5)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式:
①投标现场需提交最终报价(即第二轮报价);
②最终报****一中标候选人;
③若最终报价相同,再进行****一中标候选人(第三轮报价仅限于第二轮报价相同的供应商)。
④若第三轮报价相同,通****一中标候选人。
4、中标人须于开标日结束后7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学院商定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资格顺延给“排名第二的供应商”。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0万元。
2、履约保证金:5万元。
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邀申请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扣缴:
① 中标后未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签订经营合同;
② ****学院经营范围规定的;
③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④ 引起不良舆情事件。
七、现场勘查
各应邀申请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由应邀申请人自行负责。
八、注意事项
1、不得转让、转租、分租**加盟权,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经营,否则,经查实后,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学院相关规定,不得改变经营性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
3、应妥善使用并保管档口的各类设施及用具,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
4、应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4月15日****总局令第98号)、《中国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指标体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应****学校的统一管理,****学校各项工作,执行微利经营政策,****学校协商确定,不得高于同类高校同类餐食价格。
九、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县开元东路1319号
电话:0731-****0155
联系人:张老师 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