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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方案于2023年6月13日经我局审查通过,****工业园****园区。企业根据项目的生产使用要求,需对厂区规划做调整,2026年1月13日漳****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局部调整该项目设计方案,经审核,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原设定条件,拟同意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部份:
1.对项目总平面图内1#厂房单体尺寸进行调整,各面积等均做相应调整;取消1#厂房内的地下消防水泵房、水池。
2、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调整设置在室外地上,其它配套也做相应调整。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建(构)筑物一览表均做相应调整。
二、单体平面图部份:
1.调整单体的平面图均做相应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人意见。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事项。
****地址:平**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网址:http://www.****.cn/cms/html/phxgtj/index/****509120.html;
联系电话:****657,联系人:林伟镇
附图:1.景绿工贸木材加工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原审批)。
2.景绿工贸木材加工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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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